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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坐牢还要赔偿吗
来源:无锡刑事辩护网  作者:无锡刑事律师  时间:2022-06-30

  故意伤害他人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但是故意伤害罪还涉及到治疗费的问题,那么故意伤害罪坐牢还要赔偿吗?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故意伤害罪坐牢还要赔偿吗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故意伤害罪坐牢还要赔偿吗

  故意伤害罪坐牢还要赔偿,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二、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是他人的生命以及身体健康权。要注意,这里所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对自己的身体进行侵害不算在其中;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他人身体健康权的非法侵害行为。既包括积极的作为,又包括消极的不作为。并且,对他人的不法侵害,已经达到一定的程度;

  (三)主体是一般主体。但是如果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四)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三、故意伤害罪怎么处罚

  根据2017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

  (一)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二)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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