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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无锡刑事辩护网  作者:无锡刑事律师  时间:2022-09-25

  在我国《刑法》尚未修订前,曾规定有一个罪行是剽窃幼女罪,与强奸罪有一定的相似度,但剽窃幼女罪其侵犯的对象是特定的,但在刑法修订后就废除了这一条款。下面就由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嫖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嫖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恶劣的;强奸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的;2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从重处罚。

  【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新修订后废除“嫖宿幼女罪”对应条款,相关行为依据强奸罪从重处罚)

  二、强奸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

  (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

  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

  (2)对“半推半就”的奸淫行为的认定

  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该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情况等等。如果查明“就”是主要的,则属假推真就,不能视为违背妇女意志而以该罪治罪科刑。反之“推”是主要的,应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应当以强奸罪论处。

  三、强奸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是什么

  中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既遂未遂无关。但有一个特例,如果强奸的是幼女,则以“接触”为认定标准,即男子的生殖器与幼女的生殖器接触就算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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