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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琐妇女罪是公诉案件吗
来源:无锡刑事辩护网  作者:无锡刑事律师  时间:2022-09-25

  强制猥亵妇女应该属于公诉案件,而且如果公诉后受害人原谅了被告人,也不能撤诉。为了帮助大家更深入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以识,接下来,小编将会针对性地为您介绍猥琐妇女罪是公诉案件吗的相关内容!欢迎您的阅读!

  一、猥琐妇女罪是公诉案件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凡需要提起诉讼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这一规定表明:人民检察院要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提起诉讼必须进要进行全面审查,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对于需要起诉的案件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提起公诉的条件可分为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这一规定,与其他国家的规定较为一致,且符合公诉制度的一般法理。具体说来,公诉的法定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依法已经构成犯罪。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二、公诉人是做什么的

  公诉人的主要职责是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进一步阐述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并通过举证、质证和辩论,使合议庭确认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依法宣判被告人有罪并处以相应的刑罚,公诉人还肩负着监督法庭审理案件有无违反法律规定的重要职责。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三、公诉科相关知识

  人民检察院下设科室之一。人民检察院下设科室之一。主要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公诉科传唤说明案件已经到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肯定会被起诉的。但如果案件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也有不起诉的可能性,但一般来说可能性比较小。

  对公安机关、本院自侦部门移送起诉及上级院移交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退回补充侦查、移送审查、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对侦查部门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对案件审查中发现的漏罪、漏犯进行认定和追诉。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和侦查引导取证。对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决定使用简易审理或普通程序简易审理及普通程序审理的意见。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对法庭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工作。制定本院公诉工作的相关规定、规则、细则和办法。检察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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