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 绑架罪 正文
在绑架过程中杀人数罪并罚吗
来源:无锡刑事辩护网  作者:无锡刑事律师  时间:2022-09-27

  在绑架过程中杀人,不一定是数罪并罚。绑架罪不一定要勒索财物,绑架罪既可以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或者胁迫的手段绑架他人,也可以将他人作为人质为目的。

绑架数罪并罚

一、在绑架过程中杀人数罪并罚吗

  在绑架过程中杀人,不一定是数罪并罚,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来进行分析。 根据《刑法》第239条第2款的规定,绑架行为人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杀害被绑架人的,只能作为绑架罪的加重情节。 如果是先杀害了被害人,然后谎称被害人还活着,以释放被害人为条件向第三人勒索财物或提出其它不法要求。此时不能定绑架罪,而应以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

  二、绑架罪是否一定要勒索财物

  绑架罪不一定要勒索财物,绑架罪并不只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罪也可以是以劫持人质为目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三、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异同有哪些

  1.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

  (1)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

  (2)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分别不同的人。

  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

  (1)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如系暴力,行人声称是将来实施;

  (2)而绑架暴力内容的威胁,则是当时、当场己经实施的。

  3.敲诈勒索罪行为人并不掳走被害人予以隐藏控制,而绑架罪则要将被害人掳走加以隐藏、控制。

  4.另外,如果行为人以并不存在的绑架行为欺骗威吓某人不是当场交付财物的,既不应以敲诈勒索定罪,也不能以绑架定罪,而应以诈骗罪论处。

  5.如欺骗威吓某人当场交出财物,而威吓的内容是以暴力侵害人身为内容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如威吓的内容是以揭露隐私等,则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 分享到: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x添加虞律师微信

无锡刑事辩护网

扫描添加律师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