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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隐匿上交公款定哪些罪
来源:无锡刑事辩护网  作者:无锡刑事律师  时间:2023-05-03

  我们都知道公款属于国家所有或者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并不属于个人,但是有些时候公款需要在个人手里保存一段时间,这个时候有些人就会经不住诱惑而出现私吞公款的情况。那么个人隐匿上交公款定什么罪?下面请小编介绍下。

  一、个人隐匿上交公款定什么罪

  挪用救灾,抢险救济款物的行为,应当依法从重处罚,挪用公款进行赌博,走私,不受数额大小限制,一律构成挪用公款罪。

个人隐匿上交公款定什么罪

二、挪用公款怎么处罚

  面对私自挪用公款的情况,可以直接向公安举报。报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包括被害人,将发现的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三、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犯罪主体不同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二)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其侵犯的对象是公款和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挪用资金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其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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