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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无锡刑事辩护网 作者:无锡刑事律师 时间:2022-08-08
在出现有非法集资的情况时,一般是出现有集资超过法律允许的数额范围之后才会被认定为非法行为,那么非法集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非法集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
非法集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非法集资的行为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行为;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来集资,而集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方法来集资。
二、银行存款利息计算公式
(一)计算公式:利息=本金×利率×存期x100%
(二)利息是指货币持有者 (债权人) 因贷出货币或货币资本而从借款人 (债务人) 手中获得的报酬。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和各种债券发生的利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利息的源泉是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利息的实质是剩余价值的一种特殊的转化形式,是利润的一部分。
(三)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内利息额与借贷资金额即本金的比率。利率是决定企业资金成本高低的主要因素,同时也是企业筹资、投资的决定性因素,对金融环境的研究必须注意利率现状及其变动趋势。
三、非法集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特征
(一)非法集资: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问题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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