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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上司职务侵占仍帮助转账构成共犯吗
来源:无锡刑事辩护网  作者:无锡刑事律师  时间:2022-02-12

  我们每个人都知道违法犯罪的事千万不能做,做了就会被国家追究法律责任,触犯刑法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哪怕只是给犯罪人员提供帮助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明知上司职务侵占仍帮助转账构成共犯吗?本文整理了相应的知识点,请大家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明知上司职务侵占仍帮助转账构成共犯吗

  帮上司转账在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违法转账属于共同犯罪,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则不属于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二、共同犯罪的分类

  (1)一般共犯与特殊共犯

  一般共犯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共犯人是为实施某种犯罪而临时结合,一旦犯罪完成,这种结合便不复存在。特殊共犯亦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集团性共犯,通称犯罪集团,是《刑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的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2)简单共犯与复杂共犯

  简单共犯亦称共同正犯、共同实行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直接实行某一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共犯人都是实行犯,不存在组织犯、帮助犯、教唆犯问题。而复杂共犯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不仅存在直接着手实施共犯行为的实行犯,还有组织犯或教唆犯或帮助犯的分工。

  (3)任意共犯与必要共犯

  前者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本可以由一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后者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即该种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主要是包括聚众性犯罪(如《刑法》第290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法》第317条聚众劫狱罪等)、集团性犯罪(如《刑法》第294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317条组织越狱罪)。

  (4)事先(事前)共犯与事中共犯

  前者是指事前有同谋的共犯,即共犯人的共同犯罪故意,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形成。后者即指事前无同谋的共犯,共同犯罪人的共犯故意,是在实行着手之际或犯罪过程中形成的。

  关于明知上司职务侵占仍帮助转账构成共犯吗的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文中还给大家介绍了共同犯罪的分类,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帮助大家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不妨咨询在线律师,或者您身边有人被卷入刑事诉讼,可以委托律师其处理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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