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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强奸男人算强奸罪吗
来源:无锡刑事辩护网 作者:无锡刑事律师 时间:2022-09-25
女人强奸男人在法律上不构成强奸罪,强奸罪的具体行为我们可以根据刑法的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确定。强奸未遂也是强奸罪,只不过相对强奸既遂而言,其在定罪量刑方面可以从轻处罚。
一、女人强奸男人算强奸吗
女人不构成强奸男人,在刑法当中对于强奸罪的定义规定一般不包括强奸男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法律快车提醒,一般刑法观念认为,强奸罪的主体是男性,刑法中并没有对女人强奸男人做出相关规定,因此不构成强奸罪。虽然不构成强奸罪,但是女性强奸男性也是犯法的,应受刑事处罚。
二、强奸未遂是强奸罪吗
强奸未遂也构成强奸罪。对强奸未遂的,应当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三、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须违背妇女意志。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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