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热点文章
在线咨询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 刑事诉讼指南 > 正文
纯正单位犯罪有哪些种类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3-10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行为的,一般是会构成单位犯罪的,单位犯罪的主体是比较多的,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那么纯正单位犯罪有怎样的些种类?
纯正单位犯罪有哪些种类
(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2)逃汇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单位;
(3)扰乱市场秩序罪特殊主体的有虚假广告罪、串通投标罪;
(4)强迫职工劳动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
(5)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有资格从事血液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6)私分罚没财物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具有罚没权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
(7)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条 【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在司法实践中纯正单位犯罪的类型包括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逃汇罪、扰乱市场秩序罪、强迫职工劳动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等。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上一篇:单位犯罪都是单罚制吗
下一篇:单位犯罪对股东如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