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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编辑婴儿案宣判,涉嫌的罪名和判刑多久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1-31

  基因编辑被认为是未来治疗疾病和改造人体缺陷的一个重要方向,但基因编辑面临伦理道德等的问题,而全球首个基因编辑婴儿在我国深圳诞生,是由于一名研究人员违规违法未经批准情况下私下完成的,那么基因编辑婴儿案宣判,涉嫌的罪名和判刑多久?

  依据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的判结果,基因编辑婴儿案犯罪分子实施国家明令禁止的以生殖为目的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活动,构成的罪名是非法行医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条 【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行医罪主体的行为表现形式

  1、主体要件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而不是业务过失的罪过。因为,在认识因素上,行为人既对自己缺乏行医技能和控制病情发展的能力是明知的,又对病人在得不到有效及时治疗时会伤残直至死亡是明知的,所以不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在意志因素上,对病人的伤残、死亡采取了漠然视之,听之任之的放纵态度。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基因编辑婴儿案犯罪分子实施国家明令禁止的以生殖为目的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活动,构成的罪名为非法行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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