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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人诈骗需要什么证据?
来源:无锡刑事辩护网  作者:无锡刑事律师  时间:2018-07-03

  摘要:自己遇到了诈骗的行为,大部分人被骗了之后都会觉得特别的气愤,所以在被人骗了之后也会主动的通过法律来进行维权,打算起诉诈骗者,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被骗了。那么,告人诈骗需要什么证据?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内容。

  一、告人诈骗需要什么证据?

  1、遭遇诈骗,不论数额多少都应当及时报警;

  2、关于证据,警方会告诉你应该提供哪些证据的;

  3、《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诈骗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补充: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百分之十: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9)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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