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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罪的构成要件
来源:无锡刑事辩护网 作者:无锡刑事律师 时间:2018-07-22
摘要:现在经常出现有老师猥亵儿童的新闻,这会对孩子的心灵造成极大的伤害,会给他们带来童年阴影。那么什么是猥亵呢?猥亵是什么意思呢?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要怎么定罪呢?关于这些问题,请看下文的详细讲解。
猥亵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如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对未成熟少年的性骚扰,即使在对象不明了意图和没有违抗乃至顺从的情况下,也可视为猥亵。猥亵行为的判断同社会习俗关系很大。性行为的道德标准与可以暴露的程度,由不同社会的性文化主流决定。那么具体的猥亵是什么意思呢?请看下文:
一、猥亵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2、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3、客体要件:侵犯了社会对妇女儿童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
4、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儿童,或者侮辱妇女。
二、猥亵儿童罪的情形: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建议凡具有以下猥亵儿童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
2、采取暴力、胁迫或以之相威胁等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
3、猥亵儿童致使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损伤的;
4、猥亵儿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严重损害儿童心理健康,造成被害儿童近亲属精神错乱或自杀的等等。
三、猥亵罪的相关处罚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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