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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罪管辖如何确定?
来源:无锡刑事辩护网  作者:无锡刑事律师  时间:2018-04-10

  当今社会上不同的人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有人代表正义,有人代表邪恶,有些人不怀好意,抓住老年人内心薄弱,轻易相信别人的特点进行网络诈骗,那么网络诈骗罪管辖如何确定?当受害人意识到自己陷入到网络诈骗中该怎么办?以下整理了一些相关法律知识仅供参考。

  一、网络诈骗犯罪的立案管辖是什么

  根据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诈骗案件属于一般的刑事案件,因此其管辖权属于公安机关。对于诈骗犯罪立案侦查的权限如何分工,便成为公安机关系统内部一个必须重点关注的问题。根据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安机关对诈骗犯罪案件立案侦查的权限分工即管辖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地域管辖

  《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管辖更为适宜,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这表明,处理同级公安机关之间对诈骗犯罪案件立案侦查的权限分工,在一般情形下,应当坚持以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为主,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为辅的原则。

  (二)级别管辖

  根据《规定》第十八条,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犯罪和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这实质上是有关不同级别的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的管辖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有可能由于管辖区域不明或者其他复杂因素,使同级公安机关对于同一案件的立案侦查出现管辖不明的情形。这种情形可以通过指定管辖来予以解决。

  (三)指定管辖

  根据《规定》第十七条,对管辖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第一种情形,同级机关由于管辖不明发生争议,不便通过地域管辖或相互协商解决的,如案件发生在管辖机关不甚明确的地域(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交界处),或者是最初受理案件的公安

  二、网络诈骗犯罪立案标准

  2000-5000元,达到诈骗罪标准。

  数额较小,没有达到2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2000-5000,就可以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了。

  三、相关法律规定

  参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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