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 强奸罪 正文
强奸罪加重情节有哪些
来源:无锡刑事辩护网  作者:无锡刑事律师  时间:2017-11-10

  我们都知道强奸罪就是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我们就叫做强奸罪,在我国对于强奸罪的量刑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也是要视情节而定的,那么强奸罪加重情节有哪些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具体了解。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由此可以看出,行为人在实施强奸行为时,主要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这里的“多人”主要是指3人以上。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首先,这里是妇女不是幼女;其次,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再次,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最后,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但必须强奸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因此强奸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而不是这里的法定加重结果。

  • 分享到: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x添加虞律师微信

无锡刑事辩护网

扫描添加律师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