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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司机载客超载,车主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来源:无锡刑事辩护网  作者:无锡刑事律师  时间:2019-07-07

  摘要:在一些偏远地区坐过大巴车的人都知道,很多大巴车会在躲过交警检查后超载搭客。除了超载外,大巴车并没有其他违法交通规则的行为,比如不超速等;那么仅仅是超载的大巴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大巴车超载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并不可凭空设想,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才能做出判断。首先要看下危险驾驶罪的定义,危险驾驶的定义为:只要存在危险驾驶行为,一般即可构成危险驾驶罪。

  也就是说大巴司机没有违法其他交通规则,没有出交通事故并不代表其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大巴车司机违规超载的行为,车主构成危险驾驶罪。

  从事旅客运输的,如果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构成危险驾驶罪。即使车主不是驾驶人,但因其对驾驶人及车辆具有管理义务,在驾驶人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时,车主也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

  危险驾驶如何处罚?

  一般的危险驾驶行为,如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飙车、醉驾等,通常认定为危险驾驶罪,处以罚款及最高六个月的拘役。拘役还是需要坐牢的,一般由公安部门在就近的看守所内执。

  很多人司机对于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不熟悉,一些涉嫌危险驾驶的行为经常会发生。如果因涉嫌危险驾驶犯罪被警方拘留,建议其家属可以找个危险驾驶罪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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