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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未遂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来源:无锡刑事辩护网  作者:无锡刑事律师  时间:2018-12-31

  摘要:盗窃犯罪是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犯罪类型,经济水平较为落后地区体现得更为明显。盗窃主要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那么最新的盗窃罪未遂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盗窃未遂立案标准

  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对犯罪未遂的定义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这是对犯罪未遂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总的原则性界定。

  1、数额标准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2、情节标准

  对于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量刑标准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刑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在医院盗窃救命钱,从重处罚

  对于盗窃公私财物虽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被害人谅解及其他轻微情节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对于不构成犯罪而确有处罚必要的,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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