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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金额的标准是怎样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5-12
盗窃是最常见的一个行为,手机被盗钱包被偷每天都有发生,盗窃是小到街上的扒手大到团伙犯罪,丢失金额要大于五百才能立案判刑,那么盗窃罪金额的标准是怎样?盗窃罪需要什么证据?什么是盗窃罪行为?针对这几个问题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盗窃罪金额的标准是怎样
(一)全国盗窃罪数额标准: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二)铁路运输途中实施盗窃犯罪数额标准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为起点;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为起点;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六万元为起点。
二、盗窃罪需要什么证据
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2012年3月14日颁布,2013年1月1日起生效)第五章证据中之规定:
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上述的证据都是法定的证据类型,用作定罪的证据分别要证明存在盗窃罪案件的事实、情节的轻重、确系犯罪嫌疑人作为。
三、什么是盗窃罪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规定的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不能即时兑现的记名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或者能即时兑现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被销毁、丢弃,而失主可以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实际损失的,票面数额不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但可作为定罪量刑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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