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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的判刑
来源:无锡刑事辩护网  作者:无锡刑事律师  时间:2018-08-07

  摘要: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那么一旦构成绑架罪的话,该怎么判刑呢?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有关绑架罪的相关资料,以供大家阅读。

  一、绑架罪判刑的情形

  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绑架罪怎么判刑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

  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行为。“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

  2、由于法律对绑架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立法上采用的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而且是处死刑,因此,司法机关在适用时应当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严格掌握适用的条件。

  绑架他人后,又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行为的,被绑架罪所包容,不单独定罪。如实施强奸等行为的,则应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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