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 交通肇事罪 正文
交通事故鉴定的时间什么时候比较适合
来源:无锡刑事辩护网  作者:无锡刑事律师  时间:2021-01-21

  在交通事故中,有人受伤后需要对赔偿进行协商,但是协商也是需要有具体的标准,受伤后应该找准时机对伤情进行鉴定,交通事故鉴定的时间什么时候比较适合?对此,本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交通事故鉴定有伤需要多久,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鉴定有伤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一般是不能马上出报告的,需要一定时间。

  轻重伤鉴定一般出院后就可以鉴定,涉及关节等功能问题的出院后三个月到六个月才能鉴定,骨折有钢板固定的并且伤及关节功能的,要等到钢板取出治疗终结后3-6个月才能鉴定,受理鉴定后7天内出鉴定书,有疑难的15天内完成,需要补充材料的从补充完成当天另算,鉴定书由委托单位(如交警大队)领取,残疾等级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出院后3个月到6个月才能鉴定,但是大部分县区等地方法医人数少,只有2-3人,案件不急的、不能立案的(如故意伤害未达轻伤的、交通事故未达重伤的)经常要一个月才能出鉴定书。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通事故鉴定的时间什么时候比较适合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关于伤残鉴定,其适用范围包括对交通事故,工伤事故、意外伤害、打架斗殴等事故造成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 分享到: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x添加虞律师微信

无锡刑事辩护网

扫描添加律师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