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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条件
来源:无锡刑事辩护网  作者:无锡刑事律师  时间:2020-05-25

  诈骗犯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需要负担刑事责任的。但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情形下诈骗罪可以不被起诉,甚至是免除其责任。诈骗罪的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一、诈骗罪的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条件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一审宣判以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3、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而且不是主犯的;

  4、被害人谅解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二、诈骗罪的刑事处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已经达到 “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以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而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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