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 其他犯罪 正文
怎样确认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2-29

  教唆犯是帮助犯的一种情形,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关于教唆犯,需要负什么样的刑事责任呢?

  怎样确认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的规定,确定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应当注意以下三点: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因为被教唆者没有犯所教唆的罪,教唆犯所预期的教唆结果没有发生。这在主观上表现为教唆没有得逞,在客观上表现为教唆犯的犯罪构成要件还不完全齐备。而且,教唆犯之所以没有得逞,是由于教唆犯意志以外的原因。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教唆犯完全符合我国刑法中犯罪未遂的特征,应视为教唆未遂。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教唆犯进行量刑的时候,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教唆犯在犯罪中的作用、被教唆人是否成年、被教唆人是否实施了教唆的犯罪等。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x添加虞律师微信

无锡刑事辩护网

扫描添加律师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