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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强奸罪是如何处罚的
来源:无锡刑事辩护网  作者:无锡刑事律师  时间:2018-03-06

  强奸行为侵犯的是双重法益,既包括了女性的性自由权,同时也包括了女性的人身权,毕竟在强奸过程中往往会采取暴力行为来压制被害女性的反抗,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给被害女性人身造成损害。那在我国中国法律强奸罪是如何处罚的呢?下文中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中国法律强奸罪是如何处罚的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6)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二、强奸罪如何认定?

  (一)罪与非罪

  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

  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

  2、对“半推半就”行为的定性

  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该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情况等等。

  (二)既遂与未遂

  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既遂未遂无关。但有一个特例,如果强奸的是幼女,则以“接触”为认定标准,即男子的生殖器与幼女的生殖器接触就算犯罪既遂。

  (三)婚内强奸的定性

  由于有合法的夫妻关系的存在,一方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履行性行为的义务,即使丈夫的行为对妻子的性自由权利有侵害也不构成犯罪。目前在我国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一般都不把丈夫强迫妻子性交视为强奸犯罪。

  (四)强奸罪的对象

  刑法对于强奸罪的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强奸”男性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构成强奸罪。

  上文中对中国法律强奸罪的量刑做出了介绍,此罪自然只能由自然人构成,但其中很多人认为只能由男性构成,不过就现在的情况来看,女性也是可以构成强奸罪的,实践中往往是作为强奸罪的帮助犯、教唆犯或者间接正犯存在。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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