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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怎么申诉
来源:无锡刑事辩护网  作者:无锡刑事律师  时间:2017-09-04

  犯罪行为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公检法对刑事案件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刑事申诉。下面由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哪些人可以申诉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也可以提出申诉。

  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

  申诉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当首先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被驳回后,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经过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但是已依法终结的案件除外。

  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及申诉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2、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3、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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